民  生  |  企  业  |  办  事  |  微  博  |  社  区  |  旅  游  
人才南海发表的微博: ·昆山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军带领有关市直部门和镇...2012-12-20 10:41 ·以“广聚海外英才、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2012-12-20 08:34 ·今天“博士南海行”活动中,来自美、英、新加坡等海外...2012-12-19 16:40 ·创享南海粤港联合孵化器今天顺利开业,第一批有5家香...2012-12-19 15:03 ·#南海民企联姻国际领军人才团队#2012中国(广东...2012-12-19 11:06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
天气状况: 今晚到明天白天:阴天间多云,局部有分散小雨和轻雾。风向风速:东北 微风,温度:14-20°C,湿度:65-85%,发布时间:2012-12-20 15:12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 重点人才需求 概要介绍 | 机构设置 | 人才服务中心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 南海人才政策 三大片区 | 基地园区 | 企业载体 | 院士工作室 | 博士后工作站 留言板 | 微博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人才南海>>政策法规>>南海人才政策
《狮舞岭南,龙腾南海》
宣传片
你最希望政府信息化能为大家做些什么?
查询所有的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下载办事表格,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
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能网上填报资料、网上预约办理、网上咨询、查询办事进度和查询办事结果。
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实时在线查询。
对政府部门进行网上投诉。
建立问政平台让政府部门和市民直接交流。
建立区长信箱,搭建市民与区长的交流平台。
对政府发布的文件进行查询和下载,向政府部门提出依申请公开要求。
 
南海人才政策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
发表时间:2012-02-07 作者:人才南海

 

原文下载: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的通知.doc

为落实我区人才立区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区委区政府决定实施人才团队创业计划,鼓励优秀创业团队来南海创业,促进其科技成果在我区快速转化和产业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认定要求及分类

第一条  申请团队需单独或与南海区现有企业合作在南海区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下简称:新成立公司),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团队带头人是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行业领先、市场前景良好、科技含量高的科技成果;

2、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其项目需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且市场前景良好;

3、团队的项目能对我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到良好的引领作用,或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二条  按照申请团队项目、技术成果的先进性、商业计划与市场前景、对我区新兴产业培育或产业提升作用,以及团队成员组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的高低依次将通过认定的团队分为A、B、C三类。

第二章 奖励扶持措施

第三条  A类团队新成立公司,给予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提供150平方米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在孵化园内提供3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3年免租金。

第四条 B类团队新成立公司,给予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提供120平方米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在孵化园内提供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3年免租金。

第五条 C类团队新成立公司,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提供90平方米人才公寓,3年免租金;在孵化园内提供1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3年免租金。

第六条  A、B、C类团队与南海区内现有企业合作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且区内合作企业所占股份不低于30%的,一次性额外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根据团队对风险投资的需求,A、B、C类项目可作为南海区创业投资资金备选项目,经论证评审后,可分别给予新成立公司不高于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风险投资。

第八条  团队新成立公司将纳入我区“雄鹰计划”和“选种育苗计划”,符合南海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A、B、C类团队新成立公司,可优先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贷款资金担保。

第九条  给予团队新成立公司技术开发专项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其缴纳税收(增值税、所得税)中区级留成实得部分前2年的100%、后3年的50%。

第十条 团队人才可优先享受我市、区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优先租售我区人才公寓等优惠政策。其中,团队核心成员直接认定为我区高层次人才,其余团队人员可优先推荐评定为我区高层次人才。

第十一条  项目优先推荐到广东省金融科技产业洽谈会和各类私募、创投基金。

第十二条  优先推荐团队新成立公司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获得上级科技经费扶持的,可优先给予配套支持。

第三章  申请评定及服务

第十三条  本计划的申报指南将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及国内外知名网站上发布,申请团队可自行下载相关表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后,提交至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

第十四条  团队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和评审专家库成员由产业、学术、金融等各领域专家及南海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论证评审,由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制定评审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对申报材料初审筛选后,在每年的4月、10月组织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审,结果报南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南海一点通网站及国内外知名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

第十六条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科技)实时跟进新成立公司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联合区内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套服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申报书(样表)

 

 

原文下载: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扶持办法》的通知.doc

CopyRight 2009-2011 by Nanhai People's Government of Fo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综合科0757-86328892 传真:0757-86328810 | 人才服务科0757-86328377 传真:0757-86328380 | 政策法规科0757-86328177 传真:0757-86328178
版权所有 广东佛山南海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09102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