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招聘录用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企业奖励的通知 2012-12-10
南海区2012年高校选派生考试综合成绩(公告) 2012-12-04
关于征集2013年度上海交通大学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2012-12-03
参加2012年广东南海高校选派生考试人员名单 2012-11-27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团队创业计划(2012年第二批)申报指南 2012-11-22
2012年佛山市南海区选派生考试报名表 2012-11-21
2012年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2-10-30
广东•南海2012年高校选派生招聘公告 2012-10-19
宣传片
各镇(街道)人才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南海2011年高校选派生工作计划的通知》(南人才办〔2011〕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引进高层次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企业人才储备,拟对2012年招聘录用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条件
在南海区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已招聘录用国内“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企业已与录用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企业已为录用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及奖励程序
(一)申报: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填写《南海区对招聘录用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企业奖励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可在人才南海网站下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于12月17日前报各镇(街道)人才办审核。
(二)审核:各镇(街道)人才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后,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区人才办。
(三)奖励:区人才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向企业发放奖励金。
三、奖励标准
按企业招录“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的人数、学历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本科生1000元/人;硕士生3000元/人;博士生5000元/人。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请各单位及时向辖区企业传达通知精神,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南海区对招聘录用高校选派生企业奖励申报审批表》
附件:南海区对招聘录用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企业奖励申报审批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