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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天气状况: 今天白天到夜间:多云,早晚有轻雾或轻微灰霾。风向风速:东南 微风,温度:17-24°C,湿度:50-85%,发布时间:2012-12-14 8:34 动态信息 | 通知公告 | 重点人才需求 概要介绍 | 机构设置 | 人才服务中心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 南海人才政策 三大片区 | 基地园区 | 企业载体 | 院士工作室 | 博士后工作站 留言板 |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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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业务
发表时间:2011-09-02 作者:人才南海

一、初级职称评审

1.条件

(1)评审对象:凡是所学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岗位不对口(俗称:转行)的;或通过参加职大、夜大、电大、函大、业余大学、远程教学、自学考试等所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而又不符合初次认定职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学历要求

资历要求

评审级别

中专

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员级

中专

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

助级

大专

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助级

本科

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助级

(3)各相关专业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果。

2.申请资料

(1)不少于8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6)年度和聘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各一份;

(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份;

(8)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

说明:第(3)、(4)、(6)项是“员级晋升助级”时必须提交的,初次评审员级或助理级的,不用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者,可免提供聘书和年度考核材料;凡专业不对口者,必须取得200学时以上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证书。

3.审批程序

(1)所在单位考核;

(2)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初审;

(3)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4)评委会评审;

(5)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证。

4.审批收费

280元/人。

5.审批表格(通过www.nhrsj.gov.cn下载)

(1)(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5)证书、证明材料;

(6)业绩、成果材料;

(7)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6、受理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科(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咨询电话:0757-86320854

二、中级职称评审

1.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两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工作累计三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双学位,取得“助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未取得“助级”,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未取得“助级”,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未取得“助级”,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

(5)中专毕业,取得“助级”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未取得“助级”,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

(6)符合各相关专业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结果。

另外,凡晋升中级者,均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个学时,(注:省要求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知识经济之路》、《专业技术人员权益》共三门公修课是必须要求学习的。);全国职称外语成绩达到申报要求;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及专题技术分析报告或技术论文至少2篇以上;原则上要求具有CN,ISSN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专业论文。申报评审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的政策。

2.申请资料

(1)不少于2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6)全国职称外语成绩单;

(7)年度和聘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各一份;

(8)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份;

(9)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

(10)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及专题技术分析报告或技术论文至少2篇以上;原则上要求在地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专业论文。

3.审批程序

(1)所在单位考核;

(2)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初核;

(3)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

(4)中级评委会评审;

(5)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发证。

4.收费标准

450元/人。

5.审批表格(通过www.nhrsj.gov.cn下载)

(1)(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5)证书、证明材料;

(6)业绩、成果材料;

(7)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10)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

6、受理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科(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咨询电话:0757-86320854

三、高级职称评审

1.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2)另外,凡晋升高级者,均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个学时,(注:在一个继续教育的周期内,至少有一次参加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学习。三门公修课学习要求与中级相同);全国职称外语成绩达到申报要求;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技术工作总结一份及专题技术分析报告或技术论文至少2篇以上;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两篇以上(卫生系列至少要求2篇以上,另加科研立项或新技术项目推广)。

(3)申报评审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的政策。

(4)符合各相关专业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结果。

2.申请资料

(1)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6)全国职称外语成绩单;

(7)年度和聘期满考核登记表原件各一份;

(8)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份;

(9)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

(10)已发表的专题技术分析报告或技术论文至少2篇以上。

3.审批程序

(1)所在单位考核;

(2)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基层分局初审;

(3)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4)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5)高评委会评审;

(6)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发证。

4.收费标准

580元/人,论文鉴定费200元/人。

5.审批表格(通过www.nhrsj.gov.cn下载)

(1)(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4)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5)证书、证明材料;

(6)业绩、成果材料;

(7)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10)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

6、受理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科(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咨询电话:0757-86320854

四、省外来粤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1.审批条件

(1)按国家的职称有关政策规定,在省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备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定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在现单位缴交社保的。

2.申请资料

(1)《省外来粤人员( )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1式2份;

(2)《信息录入表》、《确认公示情况表》各1份;

(3)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取得原资格时考取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政府人社部门的调入(或军队转业)行政介绍信复印件1份;(如人事关系调入南海的,须提供。)

(5)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交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在现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总结1份,不少于500字;

(8)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3.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人社基层分局初核、区人社局核实审批。

初级:区人社局核实发证,中级:报市人社局,高级:报省人社厅。

4.审批时限(说明)

初级:基层分局1个工作日,区局3个工作日;

中、高级确认时间由上级定。

5.审批表格(通过www.nhrsj.gov.cn下载)

《省外来粤人员( )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属部队转业的,填《 (军队)驻粤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信息录入表》;《确认公示情况表》。

6、受理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科(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咨询电话:0757-86320854

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1.审批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院校、省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全脱产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对口;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认定:

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认定级别

硕士

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中级

博士

毕业当年

中级

说明: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后脱产读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未满三年,但取得硕士前后专业工作年限满三年的,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经济、审计、会计、统计、卫生、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国际商务、翻译等专业,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

2.申请资料

(1)《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一份(个人总结部分不少于800字,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一栏不少于100字);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省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

(4)毕业成绩单一份;

(5)签定的《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开出的报到介绍信一份;

(6)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一张。

3.审批程序

(1)所在单位考核;

(2)区人社局专业技能科初审;

(3)市人社局审批、发证。

4.审批收费

450元/人。

5.审批表格(通过www.nhrsj.gov.cn下载)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

(3)贴资格证相片页。

6.受理机构: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能科(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

咨询电话:86320854。

六、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审核

1.审批条件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如原国家人事部《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第七条,审批条件为:

① 具有相关专业文凭和学历;

② 符合参加考试的其它规定条件。

2.申请资料

根据上级有关考试通知,需提交材料为:报名表(登录www.gdkszx.com.cn填写,需上传照片)、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单位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等,证书及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不同考试提供的材料不尽相同)。

3.审批程序

个人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到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4.审批时限(说明)

即办。

4.受理机构: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桂城海一路2号一楼)。

咨询电话:86263487,86263491。

七、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确认

参照第(六)点,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审核。

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

由以下五个南海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担:

1.西樵:西樵成人文化技术学校(86887466);

2.里水:里水成人文化技术学校(85663486);

3.桂城:南海现代人才培训中心(86281384);

4.狮山:狮山成人文化技术学校(86681289);

5.丹灶:丹灶成人文化技术学校(8544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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