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2 年1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海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政府网站( http://sifa.nanhai.gov.cn )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北路2号;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1210918)。
一、概述
南海区司法局是南海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司法行政工作等21项主要职能。南海区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南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本机关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2008年起,南海区司法局成立有区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区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下设办公室作为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专用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工作计划等;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根据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府〔2009〕201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截止2012年12月31日,南海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加强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会议,阶段性进行工作总结,进一步规范政务网站信息发布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有序开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制定公布了《南海区司法局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南海区司法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文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
(三)督导整改,有效落实。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2〕107号)的要求,组织全局各科室对照各自业务职能,对涉及本科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将需要删减、修改或新增的信息内容进行了统一的汇总,进而完成了对区司法局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查漏补缺、除旧纳新。
(四)搭建平台,拓宽载体。2012年,为配合做好南海区政务微博服务平台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微博宣传服务水平,专门制定《“南海司法”政务微博工作方案(试行)》,并下发到各单位遵照执行。在《方案》规范有效的管理机制下,通过各单位的通力合作和整合资源,区司法局政务微博信息与南海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据统计,2012,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共报送政务微博信息300多条,采用并发布260多条,“南海司法”微博日渐成为推动南海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助力器”。
(五)加大力度,广泛宣传。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抓住重要工作动态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信息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据统计,全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共报送信息268条,区司法局编发《南海司法简报》240期。此外,通过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年分别举办了围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三周年、“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打两建”等专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树立南海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2012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条。在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务公开的信息20条,占6%,业务类信息227条,占67%,其他类信息90条,占27%。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目录和指南仍需加以细化;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目前主要依托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比较到位,但缺少其它形式;从网站访问量来看,大部分公众不知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有待提高。
今后,区司法局将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各种载体,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同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渠道,更好地为法人和公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四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3年2月19日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8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网络中心制作及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美髯公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110511 粤ICP备09102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