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镇巴沿线安全隐患修复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书-0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就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询疑答复如下:
1、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标志的材料”第2点“路侧式标志底板采用铝塑板材料,厚2厚米,悬臂式标志底板采用硬铝合金板,厚度为3.5毫米”,而施工图工程数量表以及清单中铝塑板的厚度要求为4mm,施工图“悬臂式标志结构图”以及清单中铝板的厚度为3mm,故请问,铝板及铝塑板的厚度到底是多少?
答:路侧标志铝塑板的厚度采用4mm,悬臂式标志铝板厚度采用3mm。
2、悬臂式标志板版面大样图施工图中并未提现,请补充。
答:文字内容待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以获取信息,且该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对清单的报价。
3、施工图图号“12FSS002-J11”太阳能爆闪灯安装大样图,附注处第2点“立柱采用热镀锌钢管,外贴三级反光膜”,这里的“外贴三级反光膜”是整条立柱都要贴吗?
答:整条立柱外表面贴膜。
4、施工图没有6m横臂机动车信号灯杆大样图,请补充!
答:请在本公告栏下载《附图》。
5、施工图“图号12FSS002-J06悬臂式标志结构图”表述不详,请补充!
答:请在本公告栏下载《附图》。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正如下:
1、招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序号5及序号6修改为:
5 |
狮山镇镇巴沿线安全隐患修复工程-标线标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 )元 |
不得低于人民币 23141.98元 |
6 |
狮山镇镇巴沿线安全隐患修复工程-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 )元 |
不得低于人民币 5616.65元 |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也作相应调整。
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修改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政中心管理站
2012年7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