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职律师继续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优势,采取多种服务手段和措施,努力做好政府的法律参谋,并取得了四个新的成效。
一是服务出嫁女专项工作有新成效。积极参与政府解决落实出嫁女权益的工作,通过专人参与、全程介入、业务指导、诉讼代理等方式,认真做好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一年来,共代理出嫁女股权分配行政处理纠纷一审案件共209件,一审已判决51件,100%胜诉,代理工作得到了区领导和委托人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有新贡献。坚持每周一到信访局参与信访值班,接受来访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政府有效化解各类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积极参与区领导“基层大接访”,为接访领导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参与重大信访事件的协调和处理,为领导决策提供解决方案。一年来,共接访795人次,提供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十余次,为确保建国六十周年期间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是法律服务方式有新探索。针对环境污染侵权犯罪分子一般无力赔偿的情况,将诉讼目标转向有赔偿能力的污染源头关联企业,积极探索运用公益诉讼方式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的新途径。如为丹灶镇政府代理了佛山市首宗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丹灶镇政府诉广东天乙集团等四被告的污染环境侵权损害纠纷案,诉讼标的额达300万元。目前,南海法院已一审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丹灶镇政府已支出的各项费用合计102.5499万元。
四是办案数量有新突破。一年来,公职律师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主要办案数量较去年大幅上升。一年来,共审查法律文书和出具法律意见书160份,比增近2倍;办理诉讼案件242件,比增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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