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区保障和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专项工作进入了全面攻坚阶段,有部分村民小组对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公职所律师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协助基层政府做好应诉工作。目前,公职所共代理案件6批次207件,已开庭审理11件,其余的案件将分批陆续开庭审理。
公职所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主要做法是:一是明确分工。由于公职所只有4名公职律师,人手少,案件数量多,集中开庭时间紧。为了保证办案的质量,公职所要求每名律师都要轮流参与办案,且每批次案件都要由所主任亲自挂帅,以加快案件的消化进度。二是团结协作。在实施案件分工的前提下,针对答辩和举证期限只有10天的情况,注重相互配合,对于疑难复杂、证据较多、工作量较大等批次的案件,要求全所律师分工协作,确保案件不超过答辩和举证时限。三是集体会诊。要求所有批次案件的证据清单、答辩状、举证和质证提纲、代理词,均应提交科室研究和充分讨论后才能定稿,确保代理工作万无一失。四是注重协调。即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和协调,深入把握委托人在保障和落实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工作问题上的工作思路、步骤、措施和要求,确保代理工作不出偏差。五是观摩庭审。当案件开庭审理时,要求其余律师旁听庭审,动态掌握原告律师的诉讼请求和证据变化,明确对方的质证方向和代理意见,以便调整应诉策略。六是宣教结合。即在庭审时,针对参与旁听村民人数较多的特点,将宣传性和教育性融入庭审全过程,以期达到普法和教育的双重目的。
通过前阶段的工作,区工作组和委托单位对公职所律师的代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既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错误观点,又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您是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8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网络中心制作及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美髯公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110511 粤ICP备09102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