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狮山镇召开了律师所挂钩村居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座谈会。狮山镇党委副书记李伟光、狮山镇狮山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梁庆基等领导,我局党组成员杨连忠、我局公律科副科长莫晓兰,狮山镇司法所的领导与广东东达昊、南天明、中信致诚、国慧、永琪律师所等5家律师所的律师代表共18人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如何做好下一阶段的律师所挂钩村居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纷纷畅所欲言、献计献策,狮山镇党委李伟光副书记,我局党组成员杨连忠对今后“律师进村居”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狮山办事处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梁庆基和狮山司法所四个办事处的负责人先后介绍了狮山镇矛盾纠纷的基本类型、相关案例,并对部分重点村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当前多发的矛盾纠纷集中在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纠纷、因村务财务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农村股份待遇引发的纠纷和越战退伍军人待遇问题等几个方面。针对当前基层群众对有关法律一知半解,只强调权利,忽视义务,遇事不懂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只会找政府上访的现状,希望律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并通过活动切实地帮助基层村居、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逐步改变基层群众传统的“人治”思维,树立“知法、守法、依法”的法治意识。同时,司法所建议各律师所在下一阶段的活动中能够尽快到各村去了解情况和适时开展活动;在活动中注意多与挂钩村沟通、联系并及时向司法所反馈有关情况,特别是在一些敏感问题的处理上更要事先做好沟通工作;建议采取座谈会等新形式开展活动;最好能每半年向我局或当地司法所提交一份开展活动的书面材料。
各位律师代表在会上也对今后活动的开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东达昊律师所的陈达成律师认为律师在活动中最主要的作用要体现在对矛盾纠纷的调解上,而不适宜直接参与诉讼;中信致诚律师所的曹建宇律师认为律师在活动中要认清农村集体公益性法律顾问的角色,摆正自己的心态,在活动中慎言慎行,以取得基层干部群众的信任;国慧律师所的罗国豪律师就希望通过活动改变部分农村干部用“土办法”解决问题的习惯;南天明律师所的陆垂军律师就希望司法所在活动中能发挥好律师所与村委会之间沟通桥梁作用等等。
最后,狮山镇党委李伟光副书记在会上对狮山镇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狮山的情况和东部镇街确实有些不同,很多矛盾纠纷就是在求发展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处理好各种关系而引发的,而且很多的矛盾是村小组一级引发的。为此,李书记对今后工作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想办法与挂钩村的干部群众交朋友,要取得他们的信任;二是一定要留意村民小组一级的矛盾纠纷的发展情况。我局党组成员杨连忠对如何开展下一阶段的活动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挂钩律师所在近期至少主动联系一次挂钩村;二是要求尽快建立律师所、村委会、司法所之间的定期联系机制,同时要求公律科将建立定期联系机制纳入这次活动的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协调、督促工作;三是要求司法所、律师所一起配合做好开展有关活动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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