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司法行政信息网
今天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佛山政府网 | 南海政府网
首页 > 律师服务
公职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各级政府
发布日期[ 2009-09-01 ] 浏览次数[ 73 ] 来源[ 司法局 ]

    南海区公职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用过硬的法律服务技能,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取得了各级政府部门的信任和好评。如今,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已逐步走上正轨,服务方式更为多种多样:

    一、协助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公职律师事务所的首要任务是服务于本级政府,近年来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从2005年1月开始公职律师定期每周一次参与信访值班, 2008年大接访期间公职律师每天都参与值班,为接访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参考,为政府有效化解土地、出嫁女、工资薪金、退伍老兵等各类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共接待群众4000多人次,成为公职律师服务政府的一个窗口。

    此外,南海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作为工作组成员,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如2007年九江大桥倒塌事件中,公职律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处理,获省领导好评;2008年,公职律师参与我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之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保障全区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还有从2008年开始,公职律师作为区指导组成员,全程参与我区《关于推进农村“两确权”,落实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见》制定和讨论修订工作,参与指导、协助各镇(街)对难点村运用司法途径解决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并针对不同情况,指导各镇(街)收集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所需的有关证据材料,对完善有关法律文书提出法律意见,为政府的决策工作做好了法律参谋。

    二、诉讼代理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民告官”不再是稀罕之物,近年来,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不同程度的增多,公职律师事务所代理有关单位参加行政诉讼的案件共26件,胜诉率100%,有力维护了行政单位的威信,也树立了公职律师的良好形象。公职律师在代理诉讼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对委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中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还受委托单位邀请,为第一线工作人员授课,授课律师根据该单位行政执法职能,切合一线工作人员平时的工作实际,从证据收集、法定程序、法律依据等方面,深入浅出讲授了实际开展工作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升第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技能,受到委托单位的好评。

    三、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随着区公职律师所业务的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对公职所的信赖程度越来越高,当遇到法律问题时,都会向公职所进行咨询。因案件各异,公职所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如电话咨询、口头咨询、现场会议等,对重大、疑难的案件,公职所均通过所务会议进行研讨,慎重解答。今年第一季度已提供咨询服务15次,如为桂城镇政府“富丰新城”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为大沥镇政府处理黄岐某重大土地纠纷提供法律意见等。

    四、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各级政府部门签发的规范性文件如果缺少法律把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就会为日后执行带来一系列困难。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为顾问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从源头上进行法律把关,减少了以后的诉讼风险。今年一季度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份,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出谋划策,建言献策,做足参谋工作。如为南海区计划生育局2009年拟出台的《关于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为南海区文广新局审查修改与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签订的《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研究报告的委托协议书》,并出具了书面法律风险防范意见等。

    五、公益诉讼方面的探索

    公益诉讼,是有关的个人、社会团体或一定的国家机关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目前,中国的公益诉讼只是处于理论探索的阶段,并没有相应的诉讼程序制度。南海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公职律师事务所作为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部门,责无旁贷负起探索公益诉讼之路的任务,但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步步探索。

    早在2006年,南海区就成立了维护警察执法权益事务所,办公地点就设在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公职所律师为公安民警提供涉及正当执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为受到侵权的民警义务提供诉讼代理,已在3宗维权案件中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还有近期我区丹灶镇被人为倾倒含有污染物的废弃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镇政府为处理该污染事项支出大量人、财、物,公职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支持镇政府提起公益诉讼,挽回经济损失,已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正为进入诉讼做好进一步的工作。

南海司法行政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