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司法行政信息网
今天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佛山政府网 | 南海政府网
首页 > 基层法律服务
我局表彰2011-2012年度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 2013-01-17 ] 浏览次数[ 0 ] 来源[ 区司法局 ]

2011—2012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大基层调解员积极履行职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涌现了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此,我局对桂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5个先进单位、唐健波等6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以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管理创新,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三个方面的重大突破。

 

一是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经过努力,我区建立起全市最大的专职调解员队伍,目前共有专职调解员103人,从覆盖镇(街)、村(居)调委会,逐步拓展到调解协会、医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同时,专职调解员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全区专职调解员平均年龄不到35岁,全部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50%以上),西樵民间纠纷调解协会的两名调解员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二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新突破。我局通过借助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实现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重大突破:经我局及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审批同意,成功设立全省首个民间纠纷调解协会——西樵民间纠纷调解协会。该协会是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的民间社会团体,充分体现群众性、民间性、中立性的机构性质,是我区非政府组织(NGO)参与社会管理的一大创新。另外,我局利用市场机制,引入广东和谐医调委设立“南海工作站”,并由该调委会派出6名拥有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专职调解员进驻南海,负责调处我区医疗纠纷。目前我区设立园区、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外工村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已达28个。

 

三是调解激励机制实现全区性突破。通过及时总结各镇(街)人民调解激励机制的成熟做法,我局引导各司法所配合专职调解员队伍、新型调解组织出台新的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全区性突破:人民调解列入基层综治维稳工作考评激励体系,成为村(居)综治维稳工作考核重点,考核结果与村(居)委班子成员收入挂钩;专职调解员有专门激励机制,如桂城街道调委会的专职调解员收入由固定月工资、月度信访维稳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构成,总收入达到我区城镇中等收入水平,对建设高素质的专职调解员队伍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各镇(街)通过“以案定补”等方式形成兼职调解员激励机制。如狮山镇对成功调解达成书面协议的按件给予50—1000元的办案补助,大大调动了广大兼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南海司法行政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