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恢复良性社会功能的工作目标,把优化社会环境与矫正犯罪心理的工作理念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强组织、抓教育、严监管、促改造、重帮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得到了广大社区矫正人员的普遍接受和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同。
一、强组织,从健全运行机制中谋发展
健全工作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分管领导及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法院、检察院、公安、综治、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财政、人行、工青妇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有力。10月份,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大检查。
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人员活动范围限制、等级处遇管理、考核奖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收监等监管制度体系,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家访、心理矫治等教育改造制度体系,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就业、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帮扶制度体系。坚持经常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沟通,加强部门之间的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的沟通,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漏管。
强化工作队伍。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大幅增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局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一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人手。桂城司法所由“佛山市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派出2名国家心理咨询师协助司法所开展心理测评、心理治疗、公益劳动等社区矫正措施。西樵、狮山、丹灶、罗村、九江、里水司法所联合“佛山市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以“阳光心态、和谐人生”、“新动力、新生活”为主题的集体心理干预活动,以及个别矫治项目。二是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大沥司法所争取镇政府支持,向深圳一家专业社工机构聘请2名专业社工作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心理咨询、公益劳动两个方面的工作。三是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为司法所增加工作人员。目前,各镇(街)均为司法所增聘了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人员。
二、抓教育,从丰富矫治资源中求创新
开展经常性法纪教育活动。一是激发其树立社会责任感。通过组织社区矫正人员上法制课、旁听庭审、收看法制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开展引导教育;与有关部门共建教育基地开展感召教育,运用多维角度的方式,激发他们树立社会责任感。二是引导其进行深刻反思。年初,我局自行制作社区矫正专题教育片《无法挽回的错》,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从身边的真实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反思自己在社区服刑改造的表现,纠正自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这一做法获得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普遍接受,收到了较好效果。《创新教育模式、推进矫正改造》的经验做法得到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三是纠正其思想认识误区。针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不严的问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专项纪律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学习了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探索运用心理矫治方法。一是在社区矫正人员办理入矫手续时进行统一的国家心理标准测试,分析、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时的心理状态,为制定社区矫正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每季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复评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实施持续跟踪。三是开展个案心理治疗,通过日常的心理测评发现心理存在问题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运用谈心、催眠、沙盘、集体辅导等专业方法进一步查找病因并开展治疗矫正。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各镇(街)推广。
激活社区矫正社会教育基地。依托“佛山市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专业国家咨询师队伍,以及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等著名高校心理学科研团队,与“佛山市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进一步健全了“桂城街道社区矫正社会教育基地”。目前,基地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中各项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的前期培训、心理辅导培训、团体培训、个体心理咨询等社区矫正活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认识自我、调整自我,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
三、严监管,从优化执法程序中促提高
严格日常管理。认真学习贯彻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了入矫、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解矫等监管规定,指导司法所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落实了“四个一”,即每月完善一次矫正方案、走访一次亲属邻里、联系一次片区民警和治保主任、面见一次帮教小组人员。
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市局《社区矫正人员奖励处罚计分考核细则》的规定,认真按照“日记载、周小结、月评定、季考核”的标准执行考核奖惩。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表现,定期组织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惩。
优化监管手段。下半年,为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启动了我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专用监控手机工作,各司法所已统计上报了配备监控手机数量、选用机型。10月份,组织各司法所负责人、电信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了协调会,与电信公司商讨了办理购机、提供信息服务事项。年底前,将根据各司法所具体要求和建议,组织各司法所与电信公司签订合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四、促改造,从社区服务实践中唤自尊
建立公益劳动基地。以公益劳动基地为平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改造。各司法所通过规划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的方法,积极开展公益劳动活动。桂城司法所通过街道义工联、NGO等社会团体建立了合作关系,将三山中区爱心农场、桂城公益图书馆、桂城敬老院等定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础。罗村、狮山、丹灶、西樵、大沥、九江、里水等司法所将图书馆、敬老院、植树基地、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作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公益劳动基地网络。
建立志愿服务队。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组建志愿服务队,引入规范的志愿管理模式,制定志愿服务制度,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交通文明劝导”、“花市义卖”、“边缘少年感化教育”、“转弯书屋”、“与小强热线携手”、“风信子”等活动,促使社区矫正人员从被动参与变主动参与,真正实现社区矫正人员行为矫正的目的。里水司法所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人员在适宜的环境中改过自新,把社区矫正工作与当地人文相结合,充分运用社会资源为社区矫正人员发展创造条件,为每一名社矫人员赋予一定的社会角色,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组织社矫人员成立“正诚志愿服务队”参与创文活动,让每一名社矫人员以志愿者的身份融入社会。
五、重帮扶,从引导自食其力中解困难
落实“个性化”帮扶。将安置帮教“个性化”再就业培训项目的范围扩大到社区矫正人员,切实帮助有困难社区矫正人员自食其力。全年共有21名社区服刑人员获批参加大货车驾驶员等项目的再就业培训项目,学费补助的金额达到10多万元。
开展困难社区服刑人员探访活动。每逢节日期间,组织各司法所深入到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为困难社区矫正人员送上油、米等应节礼品,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安心服刑。同时,积极协助社区矫正人员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分红,办理医保、低保等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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