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狮山司法所牵头组织了以讨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社会服务”为主题的研讨会。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狮山司法所正副所长,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狮山镇分局、狮山镇社会工作局、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狮山镇社会管理工作律师顾问团的5位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提出,在当前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采购社会服务行为不断增多,产生的服务费用日益繁多的情况下,因操作不规范引起的矛盾时有发生,为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保证广大村民对村居、社务的知情权和决策权,狮山镇拟出台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社会服务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约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采购审计、测绘、咨询、法律事务等社会服务时的行为,以深化农村村务公开等社会管理工作。
研讨过程中,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领导以某些外地律师在代理我区土地征用纠纷案件中存在风险代理、风险收费,煽动和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手段解决纠纷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例,论证了出台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社会服务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与会律师也踊跃发言,为狮山镇这一项社会管理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有的律师对相关法律依据进行了论证,有的则从加强村务公开、办事透明的角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还有的提出要明确采购社会服务的范围,并说明了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这些意见和建议既包含法律方面的专业观点,又能理论联系实际,为规范性文件的形成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
通过召开研讨会,狮山司法所有力地促进了狮山镇关于社会管理工作律师顾问团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了政府与律师顾问团之间的互动,提高了镇级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同时对律师顾问团如何参加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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