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罗村街道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来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中南农产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00多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学习。
培训班上,广东商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的梁桂清教授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法》的立法背景,深入剖析了《人民调解法》的特点,并在讲课过程中讲解了调解工作中可能会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并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详细介绍了应该如何运用合法的、科学的方法,更好地去调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由于讲课采取了通俗易懂的教学方法,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家都听得非常认真,整个培训现场气氛热烈。通过培训,对进一步提升罗村街道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政策水平有重要作用。
通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罗村街道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基层纠纷的做法深受群众欢迎,已成为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日益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了直接的法律保障,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克服了过去调解协议缺乏强制约束力和执行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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