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司法行政信息网
今天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佛山政府网 | 南海政府网
首页 > 基层法律服务
我区推进人民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衔接机制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发布日期[ 2010-07-27 ] 浏览次数[ 137 ] 来源[ 区司法局 ]

    人民调解作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依托,以“人民调解攻坚活动”为载体,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联合推进人民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衔接机制的建设工作,在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南海实际,从四个方面推动我区两大调解衔接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人民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领导。我区将由镇(街道)政府牵头,整合原设在劳动保障所(站)的镇(街)劳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镇司法所、镇工会、组办、公资办、建设、商会等部门派出代表,组成镇(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领导小组,并与“大综治”平台接轨,协调指导组织建设、人员培训、业务开展等工作。

    二、加强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巩固和加强区内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区属及镇属规模企业、改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二是重点帮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外商企业在组建工会的同时依法同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其中率先推动雄鹰企业、其他大型规范企业内部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争取形成示范效应;三是推进我区出租汽车、玩具制造、建筑等行业进行行业性调解组织试点,根据行业特点有效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

    三、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主要是依法将劳动争议纳入到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范围,抓紧在村居、社区、工业园现有的人民调解组织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到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调解劳动争议,促进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形式,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主导,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对突发性、集体性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落实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信息报告制度;二是加强衔接机制建设。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以最快速度、最低成本解决争议”的原则,积极鼓励、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投诉、处理争议。在加强企业调解上,实行劳资双方直接对话,外部调解组织强力推动的双轨模式;在加强基层调解上,重点强化村(居)、工业园区一级人民调解机构的劳动争议调解功能,以及日常排查的预防功能,镇(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居调解组织的指导和业务支持,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司法所、工会等部门视实际需要派员参与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做到简单争议由企业内部调解与村居调解内外合力解决,复杂争议由镇(街)调解机构介入共同调处,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按应急调解协调机制及时处置;三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我局将与人社、工会等部门根据市、区的相关考核指标,提高镇(街)政府对村居、工业园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的考核分值,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数量、成功率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建立特约律师参与工会维权工作的激励机制。
南海司法行政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