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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援处举办法援联络员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2-12-24 ] 浏览次数[ 0 ] 来源[ 区司法局 ]

    12月4日下午,区法援处举办了法援联络员工作会议。区司法局副局长胡裕文、区法援处主任陈玉和相关工作人员、区各镇(街)法援工作站代表、区各律师所联络员以及区妇联代表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法援处主任陈玉就南海区法律援助处2012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13年工作设想进行了汇报交流。区法援处副主任许雪梅就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规范落实法援案件办理程序。根据司法部新颁布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律师所根据法援处的指派办理法援案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受援人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改变以往由法援处与受援人签订代理协议的做法。二是严格执行律师办案制度。针对部分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存在不按时结案或结案材料不齐全、值班迟到等现象,区法律援助处希望各律师所联络员会后能及时向律师反馈该信息,进一步规范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管理,以提高律师办理法援案件的质量。

 

    接着,与会人员畅所欲言,积极就如何做好法援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等建言献策,并就目前存在的问题如律师流动性大,难以如期结案归档、办案补贴偏低,律师办案积极性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建议。

 

    会议最后,区司法局副局长胡裕文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此同时,寄望各有关单位、各律师所能和法律援助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制定和完善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政策措施,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尊重。

 

    该次工作会议应我区法援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召开,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第一,密切了法援处与律师所、法援工作站和其他兄弟单位的联系,健全了各法援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第二,进一步强化法援案件质量,减少积案,推进法援工作良性发展起到很好的效果。第三,吸收合理建议,为创新和完善我区法援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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