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活动深入化
(一)各司法所深入社区、员工村、学校、市场等人流密集区进行法律宣传,形式新颖,针对性强。一是活动地点选址创新。狮山司法所和丹灶司法所分别在狮北和良登的外工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目标受众主要定位在外来务工人员,时间也特别选定在下午下班时间,为对法律援助有需求的外来工提供了空间和时间上的便利。二是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九江司法所将本所工作人员全体动员起来,分别在沙头片和九江片人流密集的综合市场同时举办法律宣传活动,使宣传效果大大增强。三是活动形式多样。罗村司法所还邀请了南海区检察院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为下柏小学200多名小学生举办了一期别开生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知识讲座。
(二)挂钩律师所积极参与,发挥资源优势。在该次活动中,村居挂钩的律师所积极参与,均派员参加。自我区开展“律师进村居”公益法律服务以来,律师在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次籍着我局搭建的平台,律师为群众解答咨询,提供高质的法律服务,再次凸显了“律师进村居”活动所取得的实效。
(三)多部门联合普法,形成宣传合力。在本次活动中,各镇街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妇联、法庭、劳动和社会保障、公证处、工会、安监办等部门积极派员参与,群众咨询的问题涉及职能部门的,由职能部门专人解答,并指引群众如何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二、宣传载体多元化
(一)依托媒体,强化宣传实效。区法律援助处积极联系南海电视台,增加播放法律援助电视公益广告次数。镇街司法所在活动举办前多次在广播电视站向群众发布了活动通知。活动当天,很多群众都是“有备而来”的。宣传活动当天实况拍摄,如西樵、桂城、大沥等司法所联系了当地广播电视站,活动过程采访了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就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问,其后有关的宣传片段在各镇街的广播站播出,以争取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二)有奖问答,加大宣传力度。本次宣传活动,里水、大沥、九江等多个司法所制作了一批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如印有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和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方式的雨伞、扇子、购物袋等,以有奖问答形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免费派发。礼品集宣传、指引、实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贴近群众生活,深受群众欢迎。
三、宣传活动长期化
我区法律援助宣传已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近年来,区法援处长期在《珠江时报》定期刊登我区法律援助联系方式和援助范围等信息,并委托南海电视台制作了法律援助电视公益广告,定期在电视台进行播放,形成了电视、报刊长期同步宣传法律援助的强大声势。同时,通过学校、法制课堂等传播法律知识,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的生活。由于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虽然活动告一段落,但是丹灶司法所计划以宣传月的形式,在未来的1个月时间里,在丹灶镇外来工聚居的地方,开展3-4场流动咨询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畅通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渠道。
本次宣传月活动覆盖面广,贴近基层,内容丰富,受益群众数量大。据统计,本次活动各镇共派发宣传资料近5000份,接受群众咨询近300人次,代书17份,办理公证1份,登记跟进7人。有群众称,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学法,很有意思。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了法律援助处可以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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