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一周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区法援处联合各镇街司法所于9月2日至9月14日先后举办系列大型法律援助便民活动。
9月4日上午,佛山市法律援助处、南海区法律援助处、西樵司法所在西樵镇金典广场共同举办了一场大型的法律咨询便民活动,佛山市法律援助处主任黎志山、西樵镇党委委员麦建乐、区法援主任利海参加了该活动。麦建乐同志致词后,活动随即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始。首先是有奖问答环节,在座的群众热情高涨,踊跃举手抢答,通过一问一答,让群众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接着是法律援助便民活动,南天明律师所、循理律师所、邦南律师所、天舜律师所、中信致诚律师所和西樵镇总工会、妇联、劳动所的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由于西樵司法所在活动前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很多群众是“有备而来”,他们带齐了有关材料前来咨询,有的群众要求为其代写法律文书,工作人员在现场即为其办理。该次活动西樵镇司法所通过构筑现场便民活动平台,综合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五大律师所和政府部门力量为广大群众提供援助,不但使得《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得到了很好的宣传,还满足了现场群众的法律需求,便民活动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综合各镇街举办的法律咨询活动,各具特色,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总结该次活动的特点,主要有:
一、区法援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将周年纪念与便民活动有机结合一起。事先派发宣传单张,派人分别到各司法所参与活动,及时收集活动开展的信息,现场解答法律援助疑难问题,如在西樵咨询现场指导法援工作人员受理某外来工工作中死亡案,并理顺思路,分步进入法律程序,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开展,真正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到位。
二、宣传到位、社会影响面广。各司法所在接到局的通知后,即到村居宣传,如狮山司法所、九江司法所在活动举办前在广播电视站以有线电视的方式向群众发布了活动通知。各镇活动安排的地点选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大沥选在巴黎春天步行街新一佳大型超市门口、丹灶选在万家福广场、里水选在里水影剧院门口、桂城选在千灯湖、罗村选在文化公园。活动过程实况拍摄,西樵司法所、桂城司法所等联系了当地的广播电视站,相关的新闻将在各镇的广播电视站内播出。据统计,本次活动各镇共派发宣传资料近3000份,接受群众咨询近500人次,活动的社会影响面广。
三、挂钩律师所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在该次活动中,与村居挂钩的律师所积极参与。自我区开展“律师进村居”公益法律服务以来,律师在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次籍着我局搭建的平台,律师为群众解答咨询,提供高质的法律服务,再次彰显了律师进村居的实效。如南天明律师所郑宇佳律师,参加大沥的活动,自始至终没有停歇过,群众被他的热情专业的解答所吸引,纷纷前来咨询,满意而去。另外,各镇街举办的活动邀请了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计生、安监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群众咨询的问题涉及职能部门的,即由职能部门专人解答,并指引群众如何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四、形式新颖,互动性强。为了增添活动的趣味性,桂城、九江、西樵、狮山、里水等活动现场还穿插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法律问卷抽奖等,很多群众热情参与活动并获得了精美小礼品。在活动互动性强的同时,有的司法所还考虑到形式创新,大沥司法所在举办法律咨询便民活动的同时,一并举办“我在家门口办公证”活动。该种复合主题的便民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使一定的普法资源实现了更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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