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局长何友汉、副局长黄明珠及荔湾区法律援助处、公职所负责人等一行9人,到我局就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合作事宜进行商谈交流。我局副局长胡裕文、区法援处主任利海及法律援助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区副局长胡裕文首先向广州同行介绍南海区法援处的基本情况。区法律援助处主任利海就我处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运作情况等作了详细介绍。广州荔湾区司法局同行对南海法律援助处规范化建设情况深表赞赏,当即表示希望能将我处有关规范化建设资料带回去借鉴。同时,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黄明珠副局长就该区法援处的经验做法向我方作了介绍。会上,双方与会人员结合两地法援工作的实际,就如何实现南海与荔湾两地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会上,双方经过探讨,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加强广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交流合作是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广州荔湾区和佛山南海区两地地缘相近,风俗相同、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相差不大,具备良好的合作条件,一定要充分发挥桥头堡的作用,为两地司法行政工作同城化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二是要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签订的《广佛同城化法律援助工作合作协议》框架内,结合荔湾区和南海区的实际,初步制定两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合作方案,加强两地法律援助工作的无缝对接,切实方便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快捷的得到法律援助服务。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荔湾区和南海区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加强信息交流,通过不定期进行互访交流、座谈商讨,资源共享,共同提高两地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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