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0日,南海区法律援助处残疾人工作站在南海区民政局挂牌成立,是佛山市首个区级法律援助残疾人工作站。法律援助处残疾人工作站的设立是残疾人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互动结合的一次大胆地探索和尝试,是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赋予法律专业服务新意的一个创举。自该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接待残疾人来访216人次,接听电话咨询78人。
一、形式新,引进社会团体开展跨部门的合作
南海区法律援助处残疾人工作站的工作由区残联、区法律援助处共同主办,广东建勋律师所(现更名为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协办,日常工作由区残联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五楼办公室,办公室内热线电话、电脑接待用品等良好办公设施一应俱全;广东建勋律师所向残疾人工作站赠送了价值2000多元的法律法规书籍,免费为权益部建立了法律法规电脑查询库,在每月10号和20号的上午派律师接待咨询。
因为残疾人上门咨询不方便,权益部决定立足在民政局的基地,走出去,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多年里,残疾人工作站成立以后,开展了一系列的普法、送法活动,协助区残联主动寻访了许多重要的残疾人活动场所或生活场所,前往 “送法”。每到之处,均受到残疾人的热情欢迎,问题涉及婚姻、家庭、遗嘱、赡养、侵权、债权债务、五保户、残疾人待遇等方面的法律内容。
二、效果好,关注残疾人的需求工作灵活多样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面对残疾人们各种各样的问题,区法律援助处以及残疾人工作站的人员不但耐心、细致地倾听残疾人的陈述,当场给予他们明确的法律指引和咨询答复,碰到残疾人有对事物或社会现象存在不满或胸怀怨气等情绪时,还从法理角度对他们进行疏导和劝解。使许多残疾人既获得了专业的法律指导意见,又排解了心理负担。为使提高为残疾人维权的质量,区法援处还不定时制作成功的残疾人维权案例,在区法律援助专刊上刊登,总结和推广残疾人维权成功经验,及时报道区法律援助处为残疾人维权的活动信息。为残疾人工作站及残疾人维权工作做大力的宣传。
区法律援助处以及残疾人工作站还从法律的角度帮助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处理一些具体问题。如某些残疾人为自己的权益问题反映到区残联,残疾人工作站会同建勋所协助民政局对事件进行开展耐心细致的接待工作,务求使事情得到妥善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则上报区法律援助处审批,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11月,工作站受理了外来工张某在工作期间被他人故意推倒受伤致残的案件,协助张某成功向公司索偿20000元。事件起因是张某在工作期间与同事发生口角,被推倒在正在运行的生产线上,造成右腿骨折,后被截肢并构成二级残疾。张某致残后由于致害人不知去向,而且张某的受伤被依法认定不属于工伤导致张某索赔无路,四处申诉。当张某到区残联权益部投诉并到区法律援助处残疾人工作站咨询法律意见时,工作站确认其符合法援条件并迅速启动法援程序,指派了富有经验的律师为其进行民事诉讼代理,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其所在公司因疏于管理,应负过错责任,赔偿张某20000余元。据统计,自2008年至今,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及各分支机构(工作站)共接待残疾人来访来电来信咨询1256人次,办理涉及残疾人维权案件169件,免费为169人次提供无偿法律援助,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的形式成功为其实现维权,保护其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做法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共收到当事人赠予锦旗6面。
三、经验新,善于总结明确今后发展思路
南海区法律援助残疾人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的法律专业服务工作,既传统又创新,既固定又灵活。南海区法律援助处残疾人工作站的主办方和协办方群策群力,通力协助,发挥优势,互补所长,既突出了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和服务的工作重点,又拓展了残疾人的视野,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许多残疾人通过参与工作站的活动,接受残疾工作站的服务而从中受益。
通过多年的运作,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发现在工作站在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上,今后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还需进一步深入残疾人工作站的工作,将政府的民心工程和实惠落到实处;二是还需进一步加大法援残疾人工作站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三是还需进一步的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和交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四是由于残疾人的特殊性,比如行动不便,或存在听力、智力障碍等,而且没有固定的场所聚集,需进一步探讨残疾人工作站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8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网络中心制作及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美髯公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110511 粤ICP备09102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