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区各人民团体、直管单位:
鉴于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保障我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海文(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可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黎建军(副区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李炬昆(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
黄文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贝馨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祥(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杨寒宇(区人民法院)
邓英华(区人民检察院)
谢焯礼(区经济促进局)
赵魁萍(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霍兆锦(区教育局)
岑镜苏(区文体旅游局)
陈胜安(区财政局)
刘梓云(区司法局)
吴文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少明(区总工会)
王晓娟(团区委)
丁幸媚(区妇联)
董友武(区工商联)
许成辉(公安分局)
张纪文(区依法治区办)
蔡林祥(区综治办)
徐永强(区法制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刘梓云(兼),办公室副主任:李旺芬(区司法局)。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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