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南海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局以上单位、区各人民团体、直管单位:
鉴于区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保障我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坚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易桂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 组 长:蔡林祥(区委办副主任)
程镜波(区政府办副主任)
黄文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胜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祥(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邓英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寒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友英(区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
麦恩光(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余元蕙(区教育局副局长)
赵魁萍(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梓云(区司法局副局长)
高小勇(区财政局副局长)
樊 涛(区人事局副局长)
黄 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金允植(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俊光(区综治办副主任)
吴少明(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丽华(团区委副书记)
潘燕梅(区妇联副主席)
申伟君(区工商联副会长)
刘沾源(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颖雯(区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刘梓云(兼),办公室副主任:李旺芬(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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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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