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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帮教 少年犯浪子回头
发布日期[ 2013-05-21 ] 浏览次数[ 0 ] 来源[ 区司法局 ]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嘉俊) “陈法官,您好!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感恩之情。”这是昨日南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收到的一封来自缓刑少年犯王东(化名)父亲的感谢信的开头。通过佛山市护航志愿服务队南海分队的志愿者对王东进行判后帮教,王东逐渐改过自新,远离靠抢劫勒索生活的日子。

 

    2010年,年仅16周岁的王东在辍学后与一帮同样无所事事的小青年混在一起,四处滋生事端。在2010年8月至9月间,王东先后三次与他人结伙在几间中小学附近抢劫学生的手机、零钱等财物,赃款赃物由各人平分均占,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王东抓获归案。

 

    在该案审理期间,王东的父母向几名被害人全额退赔了王东等人所抢的赃物和现金,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王东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全额退赃,最终判处王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处缓刑后,南海法院和佛山市护航志愿服务队南海分队的志愿者对王东进行判后帮教,并组织了一系列帮扶活动。护航志愿者通过电话和QQ与王东互动,主动问候王东的生活状况,鼓励和开导他。

 

    为了更好地了解王东的情况,今年4月18日,南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陈小桃还来到王东家中回访,勉励王东重拾信心,教导他如何远离是非、如何加强与父母的沟通。

 

    由于王东的父亲在外打工,法官“家访”时其未能在场,所以他给陈小桃寄来了一封感谢信。王东父亲在信里说王东现在真的变了,不再粗言烂语、不再外出闲逛,懂得尊重人、乐于做家务。

 

    “每一个少年犯的改过自新都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而他们的父母也能因此有一些变化,甚至能够从中与孩子一起共同‘成长’,这是我们更大的收获。”陈小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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