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检察院近日对拖欠工人工资、携款潜逃的黄某批准逮捕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嘉俊 通讯员/列展)老板黄某因为欠下员工三个月的工资无法偿还,携款潜逃,今年1月在东莞被警方抓获归案。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昨日向媒体通报,黄某日前已被依法批捕。
员工放假回厂发现老板跑了
2011年1月,黄某在里水里和路宏岗路段开设家鞋材加工厂,而阿祥就在这时来到这个工厂上班。阿祥说,刚开始时,厂里发工资还算正常。到了2011年7月份,厂里开始停发工资,员工们每次索要工资时,黄某总是说等厂里把接回来的订单做好并把货物交给客户,就会有钱了。
近3个月没发工资了,这让包括阿祥在内的23名员工非常纳闷。2011年9月13日,刚刚过完中秋假期的员工们回到厂里,发现工厂电脑及车间机器,甚至是炊具、煤气瓶等全部被搬走。工人们匆忙跑进黄某办公室,发现办公室大门紧锁,里面空空如也。
工人们一次又一次拨打黄某的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他们这才确定,老板弃厂潜逃了!2011年9月14日,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公告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向该工厂开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工厂于2011年9月20日前向员工支付2011年7、8、9月份的工资。到了限令整改日期,该工厂的投资者和实际经营者黄某仍没有出现,更不用提支付工资了。
欠薪老板潜逃一年多落网
今年1月22日,东莞东火车站派出所在东莞火车站将黄某抓获归案。据黄某供述,由于自己的经营问题,工厂一直处于亏本经营状态,一直以经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向工人支付工资。2011年9月13日,黄某在没有通知工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情况下携带工厂的资金1万多元逃离工厂,逃匿到东莞市。
据统计,黄某共欠23名员工工资共11万余元。事发后,当地村委会为工人垫付了30%的工资。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承认拖欠23名工人11万多的工资未付便逃匿,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黄某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逃跑藏匿,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近日,南海区检察院对黄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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