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嘉俊 通讯员/卢柱平) 答应收货后次日支付货款,后来却玩起了失踪。这是普通货款纠纷还是合同诈骗?南海法院昨日对外发布消息,一男子为套取现金去澳门赌博,高价买入低价抛出,法院一审判决其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涉案人员文某洪是广东乳源人。2011年7月,文某洪因赌博输钱,竟然想到要骗取他人货物再转手,以套取现金继续赌博。同月14日上午,文某洪先打电话给做五金生意的朋友阿君,对他说自己手上有一批废旧五金,并约他来到老乡阿忠在大沥开的五金厂里看货。文某洪先与阿忠谈好以每吨30500元的价格购买“芬兰中料”(铜锌合金)14.49吨,总价44万多元,承诺次日支付货款。
文某洪运走该批货物后,即以每吨28400元的价格将上述货物卖给阿君,阿君通过现金和转账的方式支付41万多元予文某洪。套取货款的当晚,文某洪即携款潜逃至澳门赌博,短短两天就输光所有现金。
另一头阿忠一直等到16日还未收到文某洪转来的货款,打其电话又关机。阿忠遂向阿君了解,阿君说已经付清货款给文某洪,阿忠才知道自己被骗,于是向警方报案。同月26日,警方抓获文某洪。
南海法院经审理认为,文某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由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亲属已代为退赔损失人民币36万元,依法从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文某洪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进行大宗交易时,买方要了解货品的来源是否合法,切勿贪小便宜购买了来路不明的货品;卖方则要了解对方的经济实力和信用状况,并对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在发现问题时要及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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