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大沥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各经济联合社社长、社区交易站站长等50多人到大沥法庭旁听了原告村民何某起诉被告大沥镇六联中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简称“六联中二经济社”)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真实的法庭审理向经济联合社负责人灌输实用法律知识。
本案中,第三人赵某通过大沥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竞得被告一铺位的承租权,并签订合同。参与该铺位竞租的还有原租户何某。竞租当日,何某因为急性阑尾炎住院而无法出席竞投活动,于是由其岳母梁某持相关材料参与竞租。最终铺位的承租权由赵某竞得。事后,何某认为梁某没有得到其书面委托而代为参与竞投是无权代理行为,并起诉六联中二经济社侵害其“优先承租权”。现在原租赁合同已期满,何某仍拒不交还铺位,导致赵某也无法进场经营。庭审中,争议各方就梁某的代理行为的效力、原告的优先承租权落实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由于被告当庭新增反诉请求,法院就此案件需要另行组织开庭审理。
庭审结束后,大沥司法所组织旁听人员召开了简单的座谈会。与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有的畅谈对案件的看法,有的摆出了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运作中遇到的困难,有的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制度的建议等等。大沥司法所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在肯定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在提高农村资产交易透明度方面所起来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正视这是一项新兴事物,建议各社区的资产交易站基于现有制度,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交易流程,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法有序。
上述案件是大沥镇首宗因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引发的合同纠纷。大沥司法所借助案件审理的有利契机,组织村(居)干部参与案件的庭审旁听,不仅为有关人员提供了一个业务沟通交流的平台,也进一步提高了村(居)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综合业务素质,为更好地服务基层实际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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