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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坏叔叔”要大声喊 不----南海检察院披露多起猥亵儿童案件,呼吁家人、社会共同防范案件发生
发布日期[ 2012-08-15 ] 浏览次数[ 27 ] 来源[ 区司法局 ]

     核心提示: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小惠(化名)多次被姨父猥亵,作为女孩母亲的麦女士却碍于亲戚情面不敢报警,最后看到女儿身心受损,才无奈站出来。南海区检察院昨日向媒体通报,去年至今,该院已成功起诉8起猥亵儿童案,作案者多为受害儿童的邻里、亲属,受害者最大的8岁,最小则只有3岁。

    为此,检察官呼吁,家长、社会要关注儿童成长,共同防范案件的发生。

    》现状

    猥亵儿童多为熟人作案

    麦女士是西樵人,去年5月16日22时许,她3岁的女儿小惠(化名)睡觉时忽然告诉麦女士下体疼痛。麦女士一看,发现女儿下阴有血丝,于是问小惠是不是有人动过她下体,小惠说是“丈丈”,而且哭个不停。次日,麦女士带女儿去医院,医生诊断为严重外阴炎,而且是人为的。当时,麦女士还不确定女儿口中的“丈丈”是谁,只是隐约觉得可能是妹夫全某。碍于亲戚关系,麦女士没有质问全某,只是自己多了个心眼。

    类似事情多次发生后,直到7月23日,麦女士最终忍无可忍报了案。后经查明的事实为,2011年5月至7月间,犯罪嫌疑人全某多次对小惠实施猥亵行为,如小惠反抗,全某便对其实施殴打。

    “小惠的案件绝不是个案。”南海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去年至今,该院受理多起猥亵儿童案件,已向法院提起公诉8宗8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弱及被害人父母疏于监管等特点,重复侵害现象严重。受害人的年龄最大的8岁,最小的才只有3岁。

    检方介绍,作案者多为被害人周边相熟的人。该院起诉的8宗猥亵儿童案中,熟人作案的多达7宗;此外,被害人父母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监护力度不够。该院办理的猥亵儿童案中,80%的受害儿童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

    》建议

    家长与社会共同防范

    “发生猥亵事件后,多数家长又缺乏对法律的认识,不懂得如何正确捍卫子女的权利。如该案中,麦女士发现后,因碍于亲戚情面及缺乏法律意识,并未选择及时报案,导致程某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内被多次侵害的悲剧发生。”

    如何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检察官从两方面提出了防范意见。一方面,家长应尽职监管儿童,关心儿童的心理、生理动向,提高保护儿童的意识,避免疑犯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多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基本法律常识,提醒家长发生侵害后应及时报案,避免儿童被重复侵害。

    此外,案件中多数作案者是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精神文化生活的匮乏,容易产生邪念。相关部门、社区、工厂应通过组织免费送影活动、建立流动书屋等方式,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从源头上杜绝犯罪。

    珠江时报记者/黄嘉俊 通讯员/列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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