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嘉俊 通讯员/卢柱平) 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的小文(化名)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胆敢开车上路,而且还是醉酒后开着套牌车。 昨日,记者从南海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文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这是自去年醉驾入刑以来,南海区首例未成年人因危险驾驶获刑的案件。 》案情 未成年人醉驾撞伤人 今年6月21日晚下班后,小文和小明(未成年人,化名)以及另外两位朋友相约在九江的一家餐馆吃饭。席间,小文和朋友们都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小文驾驶一辆跟朋友借来的小型轿车搭载小明离开餐馆。20时50分许,当小文行驶至九江沙头民康路旧市场对面路段时,与被害人宋某驾驶的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宋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发生撞车事故,小文赶紧驾车逃离现场,但刚开出几百米,就被附近的群众截获并报警。小文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警方将小文带到医院抽血。经鉴定,小文被抓获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0.4mg/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即为醉酒状态,小文属于醉酒驾驶,被警方实施刑事拘留。 后经警方查实,小文肇事时驾驶的小车属于套牌车。 》庭审直击 “一时贪玩才醉驾” 开庭时,坐在法院特设的未成年人审判法庭里的小文还是一脸的稚气。当法官问及小文为什么醉酒后还要开车时,小文答“一时贪玩”;法官问,当时肇事后为什么逃跑?小文答:因为我撞了人,很害怕。看得出,小文真的很后悔那晚的醉驾行为。 南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支付了被害人的医疗费人民币5241元,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文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官说法 不能让未成年子女驾车 “这是自去年醉驾入刑以来,南海区首例未成年人因危险驾驶获刑的案件,但是也希望这是最后一宗这样的案件。”本案主办法官、南海法院少审庭庭长陈小桃说,南海经济较为发达,很多家庭都不止有一辆私家车,现实中一些家长也都会把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子女驾驶,这对己对人对社会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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