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嘉俊 李翠贞 通讯员/列展) 只凭一条股票短信和一个股票网站,40多岁的郝某便听信所谓的“客服人员”和“指导老师”的话,先后将40多万积蓄奉上给诈骗团伙。
近日,这起由南海检察院起诉的首宗利用网络炒股的诈骗案,在南海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以诈骗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情
40多万打水漂
“上海国联证券4月19日主力股XX强力拉升至6%以上。”去年4月18日16时42分,在南海某鞋厂上班的郝某,手机上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短信中还附有“国联证券”的网站。
看到短信中提到的涨幅如此可观,40多岁郝某便想通过股票多赚点钱。于是,他在电脑上进入短信中提及的网站,浏览后觉得该公司管理还算规范。郝某随后拨打“客服电话”咨询,一名“客服”表示要付费才能加入会员服务。郝某于是选择了价值7800元的会员服务。4月21日,他到银行里将款项转到对方的账户。
接下来,网站又提示要收取数万元“保证金”,这一度让郝某犹豫了。但他发现网站上推荐的三只股票均有可观涨幅,觉得该公司“有料到”,于是又往对方账户汇了29600元。
4月25日,郝某从“客服”处获得一个“李老师”的电话号码,开始与之联系。次日,“李老师”就让他把炒股资金打到公司账户里,称要报证监会审批,郝某将自己余下的39万汇出。当天下午,郝某发现该公司网站打不开、电话无法接通,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急忙报警。
》判决
3人被判诈骗罪
2011年5月25日,公安人员在汕头市将涉嫌诈骗的郭某艺、陈某宾抓获。同年7月15日凌晨1时许,网上在逃人员刘某平被安溪县公安人员抓获。这三人,均是所谓“国联证券”的“工作人员”。
据初步审查查明,2011年4月期间,郭某艺、陈某宾、刘某平伙同陈某(另案处理)在汕头市龙湖区中泰花园一房间内,分别制作了3个“钓鱼网站”,每个人负责自己网站上的后台管理及资料更新。平时不管谁的网站有人上当,都由陈某扮客服接电话,刘某平扮指导老师,郭某艺或者陈某宾负责查账及转账,最后陈某将钱收回并按比例瓜分诈骗款项。
当登录网站的人不多时,他们就会用网上购来的软件平台发送短信来招揽受害者。到他们被抓获时,已发了约20多万条短信。不过,其中的上当者只有郝某一个。诈骗郝某得手后,郭某艺等人立即关闭诈骗网站、扔掉相关作案工具。
近日,南海法院对这起由南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鉴于涉案人员认罪态度良好,且全部涉案金额已悉数追回,法院据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艺、陈某宾、刘某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涉股诈骗猖獗 入股市需谨慎
办理本案的检察官表示,本案的特点在于紧抓住股民急于赚钱的心理,宣传网络炒股方便快捷,并利用“短信推荐”和“网站指导”为诱饵、订金或入会为尝试、表面正规的虚假网站为载体,诱骗股民通过电话联系、网络或银行汇款等方式进行大额交易。
随着社会上的炒股热不断升温,利用网络炒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不少股民因赚钱心切而深受其害。该类犯罪具有成本低、范围广、不易被打击的特点。检察官提醒,市民进入股市一定要“辨别真伪、慎于拿钱”。很多炒股网站表面相当正规,有网址、名称、客服电话等,但国家规定的炒股方式是有相应的步骤和程序的,不可能省略。另外,涉及到掏钱项目时,一定要找有资质的证券公司代理人代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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