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嘉俊 通讯员/卢柱平) 因怀疑朋友遭受非法拘禁,四川男子敬某持伪造的国家安全部人民警察证,从成都飞到南海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找局长要求帮其解救,被民警当场识破。近日,南海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敬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案情 假警察到公安局找局长
2011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许,一名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来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自称是国家安全部的警察,有紧急事情要找局长,并向保安出示了一份国家安全部人民警察证。保安遂将其指引至局长办公室,但当时局长并不在,该男子又到隔壁的副局长室,副局长见其没有穿着制服,心觉蹊跷,便叫一名民警将其带到二楼等候,并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经民警核查,该名男子持有的国家安全部人民警察证是假证,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讯,这名男子名叫敬某,22岁,四川人,2007年1月因绑架罪被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1年6月24日刑满释放。据其供述,他在2011年11月20日晚上接到朋友晓梅(化名)打来的电话,晓梅告诉说从成都到了南海,是用公共电话打电话给他的,她现在被一个叫阿成(化名)的人关在一个箱包厂里,身份证和银行卡都被拿走了,手机也被摔烂了,让他过来接她回成都,然后就挂了电话。
敬某后来才知道,原来阿成跟晓梅是两口子,但是正在闹离婚。
22日,敬某在成都街上边走边想,在南海自己人生地不熟,又找不到人帮忙,不知怎么办才好。看到街上贴着办证的小广告之后,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冒充上级部门警察找当地的警察去解救晓梅。于是他按照上面的电话打了过去,找到非法办证人,花600元办理了一张国家安全部的人民警察证。当晚敬某就坐飞机经广州再转车到了佛山南海,并于次日找到了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当问及为何要冒充警察找局长“救人”,敬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他说觉得这样可以快点解救被“非法拘禁”的晓梅。
法官说法 冒充警察触犯刑法
南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敬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敬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对敬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提醒,市民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即可,公安机关会及时处警,而无需像案中的敬某一样,冒充警察,反而自己也触犯了刑法。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8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网络中心制作及维护 技术支持:北京美髯公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4406053110511 粤ICP备091028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