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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之星撞保时捷遭索赔20万(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法官建议车主合理购买商业保险降低事故风险)
发布日期[ 2012-03-19 ] 浏览次数[ 13 ] 来源[ 区司法局 ]

     珠江时报讯(记者/金晓青 通讯员/洪宗健 李剑宇) 近日,三水一“长安之星”撞“保时捷”,遭索赔20万元。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近日,雅阁撞上劳斯莱斯遭索赔200万元的事件吸引了无数眼球:温州市区一市民驾驶雅阁车不慎“轻吻”价值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劳斯莱斯车主索赔天价维修费200万元,经核价最终确定雅阁车主需赔偿35万元,扣除保险赔付的18.8万元,该司机还需支付的赔偿款足以购买一辆全新的雅阁车,如此高昂的修理费用让市民直呼“伤不起”。

    无独有偶,近日在佛山地区又再上演一幕长安之星撞上保时捷,长安之星司机遭索赔修理费合共21多万元。按目前市场价格,该笔费用可以购买四辆全新的长安之星有余,不禁让人感慨:豪车的屁股真是“摸不得”!

    该起事故发生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路段,一辆长安之星在行驶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与前方正常行驶的一辆保时捷轿车发生激烈“拥吻”,长安之星被掀翻倒在一旁,司机立刻晕倒过去,而保时捷车身也受到了重创。事故发生后,双方的司机经诊治均无大碍。经交警部门认定,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是长安之星司机违规驾驶,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经保险公司核价确认,被撞的保时捷“伤情严重”:事故造成保时捷车辆损失合共21万余元。由于长安之星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外,仅购买了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加上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偿保时捷102000元,剩余的10万多元则必须由长安之星司机自己“掏荷包”。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保时捷车主将长安之星司机及车主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赔偿。该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法官说法

    购买商业保险降低风险

    从劳斯莱斯到保时捷,一辆又一辆的豪车索偿事件引出的天价修车费让广大市民有点hold不住了,甚至有市民戏称豪车简直就是“移动的地雷”,普通驾车一族必须“避之则吉”。

    针对这些事件,三水法院法官向广大市民提出两点建议:一是驾车出行应文明礼让,遵守规则。交通事故中赔偿金额的高低是与肇事司机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成正比的,无论是“雅阁”还是“长安之星”,两肇事司机在事故中均有违规行为,对事故发生均有过错。若然两司机能做到文明出行、小心驾驶,即使不幸发生事故,赔偿金额也会因事故责任比例的降低而相应大大减少。二是合理购买商业保险降低事故风险。部分车主错误地认为自己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所谓的“全保”就能避免所有的风险,而事实上交强险中仅有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全保”中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通常只有10万元,仅足够赔偿较为轻微的交通事故。因此建议经常驾车的司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购买赔偿限额较高的商业第三者保险或不计免赔特约险,以减少不幸事故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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