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司法所通过加强指导和支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普法效能,较好地促进了桂城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2009年,桂城街道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方式和活动形式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从过去以司法所牵头组织举办大型活动为主向以村(居)牵头灵活开展地域性、中小型普法活动形式转变。桂城司法所通过调动村(居)的普法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村(居)以便利、易懂、实用、活泼、生动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通过加强指导、配合和支持,进一步提高普法效能,较好地促进了基层普法活动的开展。如籍新年以及“两会”期间,“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母亲节和“6.1”儿童节等节日前后,有多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都不同程度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村(居)牵头开展的活动,司法所均全力给予支持:对举办讲座的村(居),司法所负责出资为其邀请讲师;对组织咨询活动的村(居),司法所派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对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的村(居),司法所不仅提供法律知识问答内容,还力所能及地资助部分奖品。在司法所有力的支持和指导下,桂城村(居)今年主动开展普法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至5月30日止,南桂、大圩、平东、叠北等35个村(居)共策划、举办了53场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今年金融危机影响下劳资纠纷增多的情况,司法所通过发动村(居)的法制宣传员,充分运用现有普法网络,加大了对《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范围,参与上述普法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3.5万人次。这些活动不仅在促进桂城街道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宣传作用,还有效促进了“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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