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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09-09-02 ] 浏览次数[ 95 ] 来源[ 司法局 ]

    《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提高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食安委、区普法办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活动。

    一、开展大型的现场宣传活动

    6月1日上午,由区食安委牵头,联合桂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在桂城嘉信茂广场举办大型的现场宣传活动,其他镇街的宣传活动则自行组织安排。在本次活动中,区质监部门安排5家食品生产企业、农业部门安排1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参加活动,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产品的安全性;区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经贸、检验检疫、食品药品和盐业等部门则安排人员,在现场就群众关心食品安全知识、产品质量等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同时向群众传授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区普法办则安排人员现场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派发《食品安全法》单行本和《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张,活动深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活动

    区普法办以生动有趣的形式,编写并制作了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挂图一套共2张,共印刷了5000份,宣传单张10000份,派发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以及食品单位、饮食企业和有关行业协会,在宣传栏进行张贴;同时,区食安委还印制了《食品安全法》单行读本50000多册发放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三、在全区公职人员中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有奖测验活动

    区食安委以《食品安全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编写了一套有奖知识测验题,共印刷了10000份,由区普法办统一发至区直单位和镇(街)各部门,由他们自行组织公职人员参加测验,全部答对的试卷可参加抽奖。其他群众亦可登陆区司法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学习《食品安全法》全文,下载或复印试卷参与有奖测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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