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举办人民调解业务专题培训班
5月16日,西樵镇举办了人民调解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潘绮梅负责主讲,参加培训人员有村居调解员、企业调解员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会调解员共计50多人。
西樵镇将本次调解业务培训的着力点放在三个注重上,以期提高调解员的个人软实力,使调解员在纠纷调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平安创建贡献更大的力量。
一是注重业务学习,强化调解能力。社会转型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案情也越来越复杂,要在这种严峻的大环境下做好调解工作,必须有与时俱进的调解理念和深入扎实的业务功底。当前,群众相互间的信任度不足,特别是对非当场履行的调解协议存在顾虑,为突破这种困局,西樵镇专门邀请法官为调解员讲授人民调解的前沿领域——司法确认和诉求联调,充实调解员的知识库,使调解员能够适应新形势需要,运用现行调解制度调处更多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注重方法技巧,寻找突破钥匙。调解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一线调解员掌握的“草根式”调解技巧有重要的现实作用,但往往缺乏系统性的理论升华。本次培训前,西樵司法所就此与授课老师进行了充分沟通,邀请老师针对调解员掌握的常规调解方法进一步地理论归总,使调解员能在更高的层次上运用类如“背靠背”、“面对面”、“冷处理”、“借助外力”、“第三人担保”、“换人调解”等调解技巧,从而突破调解开局前常常碰到的调解困局。
三是注重观念培育,增强调解动力。调解并非是判决,往往花费了巨大的精力,但最终无法实现预期的调解效果,这不可避免地使调解员存在挫败感,甚至认为调解工作都是“小打小闹”,不值得费时费力下功夫,让当事人直接法院诉讼就可以了。本次培训中,授课老师特意讲授了我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渊源,使调解员重新认识调解作为我国止讼息争的手段有着光辉了历史,感受到自己作为调解员的光荣使命,重新用一种蕴含着对当事人的朴素的人文关怀,敢于担当,勤勉有为,为当事人解决困难,赢得当事人的尊重。
本次培训后,调解员均表示深受感触,承诺必将在今后继续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践行“构建平安佛山,我们调解员在行动”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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