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的安排,区司法局于6月20日至6月24日期间积极组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以及监管单位南海区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慈善捐款”和“党员捐款”活动。计止6月24日,共捐得善款共计51352元(其中:局机关、公证处“慈善捐款”、“党员捐款”31212元;各律师事务所“慈善捐款”、“党员捐款”20140元)。到目前(6月27日)为止,各律师事务所的捐款活动尚未结束。
一是积极发动。司法局通过发文通知、海报和电话等形式,组织局机关、公证处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合同工和党员踊跃参加“慈善捐款”和“党员捐款”;指导和协调南海区各律师事务所将捐款活动落到实处,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从业人员实际,积极做好“慈善捐款”和“党员捐款”活动。在区召开动员会之前,市律师协会已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将善款存入市慈善会账户,根据区的要求,区司法局及时强调各律师事务所的善款改为存入区慈善会账户。
二是领导带头。区司法局领导带头捐款,在领导的带动下,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合同工纷纷解囊,以实际行动诠释“人人奉献爱心,共建至善南海”的捐款主题。
三是做好统计和上报工作。按区的要求,将“慈善捐款”和“党员捐款”分别计数、汇缴、分别制作捐款明细表,并及时将捐款名单和数目报区慈善会和区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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