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我局实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首次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中层实职领导干部。此后的2005年至2009年,我局坚持“凡任职必竞岗”制度,根据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在局机关(含公证处)、司法所陆续开展了6批次竞争上岗(包括全员竞岗、缺位竞岗),一批年轻、学历高、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被任用为局机关、司法所的中层领导干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竞争上岗,促进了年轻干部的成长,成为我局激活干部队伍和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竞争上岗工作形成制度化
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干部任用工作由“伯乐相马”改为“赛场赛马”,对于建立起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从而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近年来,我局党组坚持中层领导干部“凡任职必竞岗”制度,当局机关、司法所由于职位出现空缺,或者任职期限届满,或者因机构改革需要调整人员等情况时,我局均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并开展了多次竞争上岗工作:2005年初,由于我区“17并8”区划调整,我局在各司法所内部分别进行了竞争上岗工作,为重组的8个司法所选拔了18名年轻同志担任司法所领导职务;2005年10月,根据工作需要,在局机关进行了缺位竞争上岗,为原来没有正职领导干部的科室(部门)配齐了正职领导干部,同时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2007年4月,在考察的基础上,分别在西樵、狮山、罗村3个司法所内部开展竞争上岗,调整充实了3个司法所的领导班子,选拔了4名年轻同志担任司法所的领导职务,为推动司法所工作创新和落实“重心下移、服务基层”方针提供了组织保证;2008年11月,为落实“南办发〔2008〕56号”精神,活化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局党组拿出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的全部中层领导干部职位(15个职位),进行全员竞争上岗,使一批年轻同志被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中层干部队伍整体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增强了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的活力;2009年7月,大沥司法所由于原所长参加区局级领导干部公选成功被提拔任用而使司法所出现职位空缺,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了大沥司法所空缺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提拔了2名年轻干部,配齐配强了司法所领导班子。
二、竞争上岗工作确保规范化
我局近年来开展的竞争上岗工作,贯彻落实南海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区直、镇(街道)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南人〔2004〕31号)和佛山市南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股级公务员任职激励与退出试行办法》(南办发〔2008〕56号)文件精神,并在竞争上岗的全过程接受区人事局的监督。规范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局党组副书记担任。在各司法所开展的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二是程序的规范化。按照“南人〔2004〕3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公示→决定任命。制定方案后,需报区人事局批准后才实施。确定初步任职人选公示前,需经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才进行。整套使用区人事局统一制订的格式表格、评分标准,并严格相关纪律,加强各环节的内部监督。三是规范司法所竞争上岗工作。司法所属双重管理体制,当需要开展竞争上岗工作时,我局主动与当地镇(街道)沟通,做到加强沟通、互相尊重、协商一致,通过规范的程序,共同为司法所选拔到优秀人才。近年来的几次司法所竞争上岗,我局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竞争上岗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四是尝试创新竞争上岗形式。2008年5月,我局机关因1位中层干部晋升调任其他部门任职而出现1个空缺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对竞岗程序作了适当的变通,采取了“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形式,不经过“述职”环节,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实施,并顺利完成了选拔任用工作。
三、成效
我局近年来推行的竞争上岗工作,取得多方面的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了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更具朝气、活力。目前,全局系统中层领导干部有33人,其中40岁(含)以下18人,占54.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1人,占94%。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更具锐气。由于竞争上岗实现了“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使每个得到晋升的干部都产生了危机感、紧逼感,竞上职位后也不敢懈怠,在新的职务岗位中锐意进取,保持工作干劲。
二是激活了干部队伍。竞争上岗体现出来的多个特点:如公开、公平、机会均等、有为才有位等,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看到希望,并从德、能、勤、绩、廉乃至性格等各个方面重新审视和改进自己,争取下一次机会。2006年至现在,我局干部队伍中有58人次获全国和省市区的表彰,有35批次的集体获省市区的表彰。
三是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新提拔的年轻干部特别是司法所中层干部,他们兼具理论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视野开阔,思维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新,踏实肯干,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2006年以来,我区多项工作走在省、市、区前面,获得各级表彰和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和表扬。
四是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竞争上岗逐渐消除了个别干部中存在的得过且过、人浮于事、推诿责任、处心谋官等不良思想意识和行为,促进了机关和谐人际关系,间接地推动了“廉洁、实干、服务、创新、高效”的机关作风建设。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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