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佛山市南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佛山市南海区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我区安全和稳定。
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本区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餐馆、学校、家庭等多个方面。本区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所有8大类,共计1000多个品种。
全区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933家,其中:生产单位115家;储存单位12家;经营单位463家(其中加油站165个);农药经营单位295家;运输单位25家(运输车辆384 辆);剧毒品使用单位36家;废弃物处置单位3家。燃气站(库)27个。从业人员约5万人。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泄漏分为液体泄漏和气体泄漏,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以及自然灾害引至。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三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具体区域范围由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事故危险程度划定,必要时,设置事故区域警戒标志。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区长助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区公安分局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气象局、区经贸局、区市政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等,有关镇(街)政府。
指挥部日常设置指挥中心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地点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要求配置设施,并保证设施的完好适用。指挥中心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兼任。
(二)指挥中心职责
1.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负责南海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修改。(2)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3)督促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环保、质监、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救护队伍,组织实施演习。(4)启动本预案后,建立与各前线指挥部的通讯联系,负责指挥事故的救援救护等工作,并立即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5)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救护的实际需要,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驻军,协调驻军参加事故的抢救或者给予必要的支援。
2.前线指挥部由区有关部门和事发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事故应急救援前线指挥。负责现场指挥。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政府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协调全区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落实按应急救援有关要求配置全区指挥救援装备和设施;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监督检查各镇(街)、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实施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实施方案并保证有关应急救援设施的完好适用;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实施方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实施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实施方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区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实施方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事故现场的群众疏散运送。
9.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施方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南海海事处:负责救援船舶征用,水下打捞救援的组织,河道清污的组织实施;负责水上抢险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水上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负责水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区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2.区经贸局:负责组织事故抢险过程电力供应和协调电信、移动通信等单位参与事故现场的救援,确保事故现场通信畅通。
13.区市政管理局:负责组织燃气、供水、市政等单位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确保事故现场用水。
14.区委宣传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单位客观报道事故。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监督、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当地安全监督、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向镇(街)人民政府报告。
(二)镇(街)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镇(街)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镇(街)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镇(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镇(街)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区政府(电话:86331330)或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86323234)报告,请求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中心接报并了解基本情况后迅速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本预案的启动必须由副总指挥以上领导研究确定,并向指挥中心下达启动命令。有些事故虽当时未属于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案启动范围,但由于处置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极有可能发展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等重点防范的危险行业和场所发生火灾时,在处置此类安全事故时,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本预案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即时接管所有救援指挥职权,各前线指挥和各救援队伍统一受指挥中心调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指挥协调组:负责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实施救援组织,协调指挥现场救援队伍,研究落实现场救援实施方案。 该组由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
(二)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和区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需对化学品的性质进行检测的由质监部门负责跟进。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区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四)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区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区卫生局负责。
(五)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六)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组成,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七)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南海海事处等部门组成,由区交通局负责。
(八)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区质监局组成,该组由区环保局负责。
(九)技术支援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选调。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召集。
八、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可随时修订。
(二)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南海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2.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3. 南海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略)
4. 专家组成员通讯录(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二)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三)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二)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三)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四)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五)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六)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七)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三)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四)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五)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六)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七)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八)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九)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者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十)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四、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一)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三)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四)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五)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六)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