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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3年3月4日)

发布时间: 2013-03-05部门:法院审管办

本院于2013年3月4日依法对以下案件选定对外委托机构:

一、鉴定案件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1

2012佛南法里民初字第289号

指模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

2013佛南法民五初字第200号

伤残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3

2013佛南法民五初字第29号

伤残

佛山市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

注:当事人若对鉴定案件的选定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联系方式:南海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电话:0757-862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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