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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选定机构公告(2012年11月2日)

发布时间: 2012-11-02部门:法院审管办

本院于2012年11月2日以随机方式对以下案件选定鉴定机构:

案号

鉴定类型

鉴定机构

2011佛南法民二初字第2601号

笔迹

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

2012佛南法民五初字第2169号

伤残

广东南粤司法鉴定所

2012佛南法沥民初字第224号

笔迹、指模

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双方协商)

当事人若对该机构申请回避的,应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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