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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黄标车的时限和全市部署
2012-06-29

黄标车是高排放高污染车辆,一辆汽油“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Ⅳ车。专家表示,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同时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是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佛山市的统一部署, 在2012年7月1日开始到2015年底实施黄标车淘汰工作。我区黄标车淘汰工作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目标为:

 

2013年底前完成公务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2014年底前完成公共服务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2015年底前完成全部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基本完成营运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社会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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