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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筑业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申报
2012-01-31
审批机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申报范围和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中型核工业废料处理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5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中型以上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35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二等乙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小型核工业废料处理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3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小型以上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20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一等甲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一般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10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一等乙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申报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附件资料一套。附件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4.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资料(第四册)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对分包单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 7.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9.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规定 10.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2.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申领程序: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窗口受理; 2、申请材料原件核对;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审核,在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然后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件。
受理地址: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509、510号窗口(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内五楼)
咨询电话:0757-83805052、0757-83280852
证书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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