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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筑业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申报
2012-01-31

审批机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申报范围和标准: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中型核工业废料处理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5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中型以上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35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二等乙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12.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小型核工业废料处理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3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小型以上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20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一等甲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或以下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池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禽、畜粪便沼气池工程;

(2)单池容积200立方米以上的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3)一般工业项目的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10吨以上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5)一等乙级以上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

(6)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申报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附件资料一套。附件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4.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资料(第四册)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对分包单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

7.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9.安全技术交底相关规定

10.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2.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申领程序: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窗口受理;

2、申请材料原件核对;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审核,在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然后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件。

 

受理地址: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509、510号窗口(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内五楼)

 

咨询电话:0757-83805052、0757-83280852

 

证书有效期:5年

 

附件:表格.rar 相关法规.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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