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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件常识
常见食物中毒预防和处理
( 本网)

  常见食物中毒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它的特点是:来势凶猛,时间集中,与食物有关症状相似,无传染性,季节性明显。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紧急救护:

  1.应于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使卫生行政部门能尽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有利于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肇事单位。

  2.呼救

  立即向急救中心120呼救,送中毒者医院进行洗胃、导泻、灌肠。不要自行乱服药,医治越早越好,切莫延误时间。

  3.催吐

  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咽弓及咽后壁,引起呕吐,同时注意,避免呕吐误吸而发生窒息。

  4.妥善处理可疑食物

  对可疑有毒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呕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医院做毒物分析。

  5.防止脱水

  轻症中毒者应多饮盐开水、茶水或姜糖水、稀米汤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进些米汤、稀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6.尽快联系进食同一餐次的所有人员(包括已出现症状或未出现症状者),特别是那些孤身一人在家的,防止有人因得不到及时诊治而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7.食品贮存场所及炊具、餐具、容器等暂不要清洗,待食品卫生监督人员采样结束后,再对中毒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以防食物中毒的再次发生。

  食物中毒重在预防,预防措施如下:

  1.对食品生产人员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2.在家里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3.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过久;

  4.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剩余的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5.对不熟悉、不认识的动物不随意采捕食用;

  6.海蜇等海产品宜用饱和食盐水常浸泡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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