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一、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所需材料:
1.结婚证
2.户口簿
3.女方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
4.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5.村(居)委会出具《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6. 有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缴交社会抚养费(或计划外生育费)的统一收据原件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核准→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的即时办理发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二、办理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申请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南海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6. 有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缴交社会抚养费(或计划外生育费)的统一收据原件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申请材料审核→出具审批意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批
所需材料:
1.原户籍地计生证明
2.迁入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南海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份
3.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4.结婚证
5.广东省内迁移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迁入的提供《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妇检证明或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7.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8. 再婚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
9.有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缴交社会抚养费(或计划外生育费)的统一收据原件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申请材料审核→出具审批意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四、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二胎审批
所需材料:
1.《广东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份
2.患儿及其父母户口簿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复印件1份
4.病历、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等原件
5.染色体核型分析申请单
6.病残儿病史、家系表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加具审核意见→上送区计生局鉴定
承诺时限:
每年4月、10月各一次
收费标准:
检查鉴定费用由医疗机关收取
五、符合政策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南海区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
2.双方户口簿
3.女方身份证
4.结婚证
5.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有清楚注明预产期)
6.《计划生育服务证》
7.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提供女方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
8.计划生育合同书
9.再婚的,应附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书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政策即时办理审批登记(不符合政策的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通知书》)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六、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
2.户口簿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5.小孩的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发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七、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南海区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双方户口簿
3.女方身份证
4.结婚证
5.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有清楚注明预产期)
6.新婚夫妇学习证
7.《计划生育服务证》
8.无《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带女方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
9.计划生育合同书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政策的即时办理发证登记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八、小孩入户
所需材料:
1. 村(居)委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式两份
2.父母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
4.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5.入户申请表
6.若违反计划生育则需带齐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单据原件
7.如果违反计划生育且父母其中一方不是本镇(街)的,不属本镇(街)的一方先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级的计生办出具证明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出具审批意见→发出介绍证明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九、引产审批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南海区终止妊娠申请表》一份
2.双方户口簿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医学证明
5.村(居)委会出具的非医学原因(如感情、经济、离异等)证明,并有3 人以上证明人签名确认(非医学需要引产的)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出具审批意见→发出介绍证明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育龄夫妇绝育术后输精(卵)管吻合申请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育龄夫妇绝育术后输精(卵)管吻合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
4.小孩死亡证
5.落实节育措施证明
6.《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出具证明文件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十一、育龄妇女符合政策安排生育取环审批(含流动人口)
所需材料:
1.村(居)委会出具的《南海区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及《南海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一份
2.双方户口簿、结婚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已验证)
4.户籍地计生办出具的委托证明
5.省外的流动人口提供《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验证)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申请材料审核→出具审批意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二、申领《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材料:
村(居)委会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一份→户口簿或身份证→小1寸彩色相片一张
办事流程:
计生办窗口受理→办事员对证明材料审核→发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