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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012-07-12

各会员单位: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2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粤环办〔2012〕72号)转发你们,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环保局。

 

附件:

1、关于做好2012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2012年广东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市环保局联系人:闭菱英  联系电话:83123906,传真:83303089,电子邮箱:fsjianduk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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