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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狮山镇预防和处置劳资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12-07-12

 

    为预防和及时处置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提高该类事件的处置水平,规范处置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信访条例》及《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资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等的规定,结合狮山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劳资矛盾事件的处置工作。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方针,以迅速稳定局面、平息事件为前提,按照 “区别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以提高公众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深入细致做好缓和、疏导、化解工作,妥善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谐劳动关系是劳资矛盾事件工作管理和处置的首要责任。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把事件的预防、监测作为管理的中心环节,着重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并通过劳动监察手段,切实做好劳资矛盾事件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减少劳资矛盾事件的发生。

(二)依靠党委政府,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处置

处置劳资矛盾事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发生劳资矛盾事件后,迅速掌握事件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处置预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妥善、高效开展处置工作。

(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果断处置

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处置工作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认真对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参与处置的劳动监察员,重点要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以及劝说缓和矛盾的工作,严禁与劳动者发生争论,避免矛盾激化。对于各类劳资事件,都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由公安机关派出警力维持秩序,必要时依法采取措施,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将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快速处理结案

及时了解掌握引发事件的主要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将损失和社会影响减到最低限度。对通过协调一时不能解决的事件,要依法通过特别仲裁或行政处理手段快速作出处理,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

三、劳资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的界定

(一)群体性劳资矛盾纠纷事件

劳资矛盾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是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劳动保障权益纠纷引发职工30人以上集体上访、罢工、静坐及堵塞交通等对正常生产或社会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以下简称“劳资事件”)。

劳资事件按程度的不同,分为重大事件、紧急重大事件和特别重大事件。参与人数在30人至100人的为重大事件,参与人数在101人至300人的为紧急重大事件,参与人数在301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二)非群体性劳资矛盾事件

因维护劳动保障权益而引发个别劳动者跳楼、爬塔吊、自焚、放火、劫持人质等过激行为事件。此类事件属重大事件。

四、劳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分局常务副分局长不常务副组长,副分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局长全体劳动监察员、仲裁员、镇、管理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狮山人社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分局常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

1、劳资处置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查处企业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违法案件,掌握情况,收集员工诉求,妥善处理劳资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2、社保业务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好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问题。对涉及员工保险缴费、退还个人帐户养老金、企业拖欠、补缴社保费等方面问题的协调处理。

3、职业介绍小组。主要负责因企业实行停业、关闭、搬迁等情况造成失业的人员提供快速的分流疏导和再就业服务,组织专场招聘会,做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安置工作。

4、政策咨询小组。主要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政策,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因调整、转型、停业、关闭、搬迁等企业的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依法指导企业与劳动者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置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

5工资支付小组。主要职责有(1)到关闭企业现场察看,确定发放工资的具体位置、需用窗口数量及窗口的安全性;(2)公告发放工资程序。包括:发放时间、发放地点、应携带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工作牌等)、是否可代领及需提供的相关依据、对工资金额有异议的如何处理、领取工资时的排队安排等;(3)与工资垫付单位及时沟通工资是用现金还是存折的形式发放(发放现金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到银行领取并装入信封,信封正面应当张帖与劳动者签收的工资表内栏目相一致的工资条;发放存折的应当取得劳动者的身份证并与银行联系及时做好存折的打印工作);(4)确定每个工资发放窗口的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4,其中窗内2人 、窗外2人,人力不足时及时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5)做好未到现场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姓名的登记、已经发放的工资总金额统计及回收工资签收表。

6、文书处理小组。主要职责为:当需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或需要由劳动者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处理时,应当及时指导劳动者取得所需材料,并指导正确填写相关表格、资料。需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应迅速进行劳动监察,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文书应迅速按规定送达。需要移交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应迅速提请法院办理。需要通过仲裁解决的,应指导劳动者写好仲裁申请并快速审理,当劳动者需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要求协助时,应尽力予以协助。另外,在整个工资发放期间,应注意欠薪企业的财会人员动态,获取其联系电话等资料,获取资料有困难时应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安排请求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协助。劳动者工资未完全发放完毕前,应要求财会人员全力协助。

    五、劳资问题预防处置办法

(一)报告制度

发生劳资事件后,首名接访或接报的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五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在半个小时内以电话报告的方式,告知区劳动保障局处置工作办公室及镇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公司)的主管领导。同时,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场按程序处理。

(二)处置步骤

1、劳资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动,要求到位的各小组组长及成员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应马上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处理工作。

2、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进一步核准有关情况。对拖欠工资、加班问题引起的社会不稳定事件,要迅速查清涉及员工人数、拖欠时间和拖欠具体金额;对因社会保险问题引发事件的,必须核查清楚涉及员工人数、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个人要求退保等情况,要有具体明细,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做好调查笔录,做到处理有据。

3、事件处理要以迅速平息稳定社会局面为前提,工作要深入细致,防止矛盾激化。要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注意言行举止。

4、通过协商调解,促使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派代表进行协商对话,同时通过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教育疏导。对到政府机关上访及堵塞交通的劳资事件,劝导职工返回原单位处理,使事件得以平息解决。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向职工详细讲解政策,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5、对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事件,应责令其迅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对因劳动争议问题引发的劳资事件,当事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时,应依法、及时开庭审理。

6、发现事件可能诱发暴力破坏活动、出现转移资金财产或企业经营者逃匿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时,领导小组汇同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对策,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个别无理取闹、威胁执法人员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六、附则 

1、各管理处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预案。

2、本预案由狮山镇人社分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狮山人社分局

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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