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狮山
  今天是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南海狮山
站内搜索
应急预案
狮山镇处置群众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10-12-31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当地,维护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和《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为我镇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处置群众上访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委主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信访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镇信访办、维稳及综治办,各办事处政务办、维稳及综治办,各派出所,镇机关相关部门及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对群众性上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向镇委、镇政府请示报告并予以实施。

三、工作制度

(一)实行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事件,由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请示汇报、信息报送制度。密切与各级信访部门、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各派出所、各办事处信访机构和镇内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事件动态,及时将异常群众上访的有关情况向镇协调小组领导报告。

(三)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各办事处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信访组、镇内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需要上述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的,由协调小组通知,上述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下列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分等级处置原则。根据群众上访的目的地分为协助上级处置及本镇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办事处分管领导、事发地(村、居委会)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助处置。

1、协助上级处置分为进京到省上访及到市、区上访两种情况。

(1)若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的,由镇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镇委主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信访分管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2)若群众到市、区上访,有过激行为,并有上访群众滞留、静坐示威的,由镇委主管信访工作的党委委员、信访分管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本镇处置。若群众到镇上访,出现过激行为或有缠访、闹访行为的,由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四、工作分工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镇处置协调小组下设接访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接访组。组长由镇分管信访的领导担任,成员由镇信访办、事发地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其工作要求:

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反映有关问题。

2、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场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登记、代表选派工作。

3、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做上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4、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报告,让领导掌握全局。

5、认真研究分析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给领导决策参考。

6、组织和主持召开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协调会,倾听上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7、做好协调会的记录及整理,将协调会的情况拟写成《信访信息》,经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报送给镇领导阅批,将镇领导的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镇党政办分管后勤工作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办事处政务办分管后勤工作的同志担任,组员由镇机关后勤人员、机关保安人员组成。其工作要求是:

1、协助维持接访室和现场秩序,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地点聚集,及时掌握上访群众的动态,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协调小组领导报告。

2、做好上访群众的送返工作,联系相关部门落实运送上访群众的车辆(如确实有必要),协助动员上访群众返回当地。

3、妥善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工作,准备必要的急救药物。

 

 

狮山镇信访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南海狮山
| 政务信息 | 企业服务 | 公众服务 | 互动交流 | 走进狮山 |

粤ICP备09102853号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A0085
举办单位: 南海狮山政务信息网 技术支持: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网络中心制作及维护
建议使用分辩率 1024*768 、 IE5.5 以上版本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