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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合一窗口
新购商品房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10-08-16

共用宗土地房产“两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新购商品房)

窗  口

申请资料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财政所

请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财政所核对后退回给纳税人: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发票;

3.经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商品房屋确权套间明细表》或者是房管部门开出的《房地产权属转移证》;

4.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或者是2009年3月3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首次购买普通房的需提交房管部门开出的首次购房证明;

5.房屋购买方的身份证明:

①申请人为个人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

②申请人为公司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③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或机构编制文件(行政单位提供编办正式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

6.特殊案例征收机关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5个工作日

(拆迁户购房减免税审批,5个工作日上报)

86688965

地  税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用于核查,不收取材料)

即办

86680532

86688336

两证合一

专用窗口

1.佛山市南海区共用宗土地房产“两证合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属于法人(单位)的,提供盖章认证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商品房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一份)。

5.宗地平面图(原件,一式两份,有共用人的按共用人数加1提供)。

6.房屋测绘平面图(原件,一式两份,有共用人的按共用人数加1提供)。

7.商品房确权套间明细表(复印件,一份)。

8.其他相关材料。

19个工作日

86681007

 


办  事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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