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一)审核类别
审批
(二)办事程序
1、各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受理;
2、综合科初审;
3、局长复审;
4、分管领导终审
5、发出立项批文
(三)申报材料(各两份,复印件请盖公章)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非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
4、土地使用权证证明文件
(1)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2)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租赁土地的,需提供:
a)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5、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行业管理的需提供)
7、相关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招标基本情况表》
(四)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