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指南
一、 项目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 审核类型:核准法律效力:核准后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三、审核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
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四、审核条件
在南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经营者。
五、申报材料
1、区政府同意设立的文件(复制件)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三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5、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有关销售管理制度
六、审批程序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查;
2.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