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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指南
来源:狮山  发布时间: 2010-08-12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证指南

 

一、       项目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       审核类型:核准法律效力:核准后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三、审核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

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四、审核条件

在南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且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经营者。

五、申报材料

    1、区政府同意设立的文件(复制件)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三份)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零售点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5、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
    6、有关销售管理制度

六、审批程序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查;

2.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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