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建设项目“三同时”试运行及验收(狮山镇环保审批的二类项目)
审批类别:终审
办事流程:
1、窗口人员收件→现场核查→环保科负责人加审批意见→窗口人员发试运行通知书及临时排污许可证(5个工作日)
2、试运行期间,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完成验收监测,并按照要求完成排污口规范化→企业到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申请验收并填写验收申请表→现场核查→终审→窗口人员发验收意见书及正式排污许可证(5个工作日)。
审报提交材料:
a.环保审批资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及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评价报告表)正本及复印件。
b.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环境工程治理方案及环境工程治理合同。
d.验收监测报告。
e.排放口标志牌相片远近照各一张。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
备注:
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