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审批类别:初审
办事流程:窗口收件,电脑录入——办事员现场踏勘、初审——区行政服务中心打证
审报提交材料: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审图(机构)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审图合格书》;
3、施工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
4、具备工程造价资质的公司出具的预算书;
5、设计、勘察企业资质证书和《诚信手册》原件。
(二)施工单位: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有分包工程需一并提供分包合同原件;
3、施工企业需提供建筑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有分包工程的还需提供分包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委托书、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及B证原件,专职安全C证原件;
5、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电工等由企业按工程规模及施工进度按规定自行配置;
6、南海区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7、《诚信手册》登记。
(三)监理单位:
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诚信手册》、工程监理标准版合同、监理规划原件,具备本专业总监的注册证书,现场监理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配置人员,需提供广东省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员培训。
(四)劳务公司资料:
1、有效的劳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原件;
4、《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花名册》及相应操作人员、八大工种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八大工种作业人员设置最低配置为:架子工、防水工、油漆工各2人,其余5大工种各4人;(2-4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